古籍知识知多少​

古籍,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,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含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。

古籍版式

古籍版式指古籍版刻的样式。包括版面、大小题名、版框(亦称边栏)、界行、天头、地脚、版心、行款、字数、鱼尾、象鼻、书耳、书牌、条记、句读、插图等等。版式的概念出现在雕版印刷行世之后,但明显保留了雕版印刷之前的简策、手写帛书等装帧形式的特点。

1.版框:也称为边栏,指每版内围框文字的四周边线,上方叫“上栏”,下方叫“下栏”,两旁的叫左右栏”。单线的叫“单边”或“单栏”,双线的叫“双边”或 “双栏”。一般比较粗黑,给人稳定感。四周只印一道粗黑的边线,称为四周单边。四周粗黑线内侧再刻一细黑线,称四周双边。如果仅左右粗黑线内侧有细黑线,称为左右双边。不仅有规范、整齐版面的作用,而且保留了简策、帛书的遗风。
2.界行:也称界格。指在版面内分割行字的直线。两道隔线间的条格叫界格,是竹木简书籍的流风余韵。在鉴定和著录时,人们习惯以半叶计算,叫做“半叶x行x字”,有的径称“x行x字”,若每一行中有两排字(通常为大字的注解),叫做“小字双行每行x字”。若双行字数与单行正文相同,就不再注出。这种著录和说明方式,称为行格,又称行款。
3.天头:版框外空白纸的上方叫天头。
4.地脚:版框外空白纸的下方叫地脚。
5.版心:也称“叶心”,或简称“心”,指古籍书叶两半叶之间、没有正文的一行。为折装整齐,版心多刻有鱼尾、口线等,为便检索,也常记有书名、卷数、页码、每卷小题、刻工姓名等文字。因为这一行居于两版的中心,故称版心。版心通常有用作对折准绳的黑线和鱼尾形图案。
6.书口: 又称“版口”,或简称“口”。指书籍装订成册后开合一侧的端面,有白口、黑口等款式。就书版而言它是版心。对于以包背装或线装的方式装订起来的书籍而言,这一部分为书可以翻阅的开口,故称书口。
7.鱼尾:版心中间的图形。因其酷似鱼尾,故名。刻于距版心上边大约四分之一之处。有时版心上下方都有鱼尾。一个鱼尾为单鱼尾,两个鱼尾称双鱼尾,个别有三鱼尾。鱼尾刻印出花样的称花鱼尾。鱼尾的作用是用作标示中缝线,作为折叶的标准。
8.象鼻:鱼尾上下到版框有一条线,叫做象鼻。象鼻为一条细黑线的叫细黑口或小黑口,象鼻为一条粗黑线的称为粗黑口或大黑口,无象鼻者为白口。
9.书耳:版框外左上角的空格,里面刻有简单的篇名,因为形状像耳朵,所以称书耳。书耳中的题名叫耳题、耳记
10.墨钉:又称墨等。指版面上常有文字般大小的黑墨块,形状似钉帽。出现的原因是文稿雕版时未定的文字,等待校勘后写上去再印。
11.书牌:又称牌记,与现在的版权页类似,常常镌有书名、作者、镌版人、藏版人、刊刻年代、刊版地点等。明清时期的书牌作用多为表示特色和所有权,明清以前则更多是刻书题记,讲刻书缘起,选用底本,校本,甚至多少具有广告宣传作用。
12.大题:指一种书的题名。
13.小题:指一种书内各篇卷的题名。
14.行款:又称“符格”,指正文之行数与字数。通常以半叶计算。同一种书,不同时期有不同刻本,行款也往往不同。故行款为鉴别版本的依据之一。
15.朱丝栏 乌丝栏:行格界栏以红色印的称为朱丝栏,以黑色印的称为乌丝栏。主要见于唐以前写本。明清时期,专有印刷各种颜色笺格的作坊,用不同颜色x栏笺纸抄写的古籍,通常直接著录为红格、黑格、蓝格、绿格等。

古籍结构

单叶装订成册,就成为一部古籍。现存古籍以线装居多。古籍的结构是指一部具体古籍外在形式和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,在流传的过程中逐渐有其特定的名称。

1.书签:用作题写书名的长方形纸条,一般贴在古籍封皮左上角。有时还有册次和题写人姓名
2.书衣:为保护书在书的前后加的封衣,也称封皮,一般选用较硬的纸作为书衣的材料,并在书衣上题写书名。
3.书名叶:在封皮之后,题有书名的一叶,又称封面、封、面叶、内封面。书名叶的后面一般加上一张空白纸,叫护叶或扉叶。
4.书脑:装订时,锥眼订线的地方叫书脑。
5.书脊:也称书背,一书装订处的侧面,如同书的脊背,称为书脊。
6.书首:书脊的最上端,称为书首,又称为书头。
7.书脚:书脚是书的底部,有些藏书家自己为方便翻检、阅读或者保存会将书名写上去。
8.书根:书脚中简单记载卷册的部分。

古籍内容结构


古籍的内容结构一般由内封、序跋、目次、凡例、正文、首卷、末卷、附录、牌记等内容组成。

1.内封:古籍的封面,用于题写书名。由于一般置于书衣及扉页之后,所以又称 书名页”。多以半页的规格刻写书名及作者,有些也镌刻有刻印时间;也有的以半页题写书名, 半页题刻版时间、刻板或者藏书处。特别注重书名的书写及题写人的署名,常常再用薄纸覆罩其上。
2.序跋:序,即序言。作者自己写的称“自序”。自序一般是叙述自己的身世、行事及创作目的、著述体例等;他人所写的序多设计该书的内容和价值。跋,评价正文内容或叙述版刻经过及版刻源流,多是校刻人或读书人所撰写。常置于正文之后, 故又称“书后”、“后序”。
3. 目次:又称目录。即全书篇目次第,多置于序文之后、卷首,或分置每卷正文之前。也有书籍前有总目,每种每卷前仍有详细的目录的。
4.凡例:凡例多放置于序跋之后目次之前,分条叙述者述宗旨及编纂体例。
5.正文:一本书籍的主体部分,有分卷和不分卷两种。
6.首卷、末卷、附录:正文前独立成卷的内容称为 “首卷”,正文后的称为“末卷”。有些书籍在正文之外,还刻有其他篇章的内容,或本书内容的附件材料,称为“附录”。此类内容版心需刻有“首卷”、“末卷”、附录”等字样,可视作一卷。
7. 牌记:古书中刻有刊刻者堂名、人名或刊刻时间等内容、通常以线框围绕的文字,称为牌记(也称书牌”或 木记”。)牌记多在封面页的后半夜,也有刻在书的卷末或序文、目录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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